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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半年开出4600万元罚单

北京上半年开出4600万元罚单

发布日期:2018-03-08 作者:川源(中国)机械有限公司 点击:

 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2016年上半年,北京市环保部门以大气和水污染治理为重点,开展了“大气污染执法年”行动和水环境监察执法行动。通过多种监管手段,严厉查处了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环境违法案件,集中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并对2016年第一批环境违法十大典型案例进行了曝光。
  截至6月底,北京市环保系统共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4531起,处罚金额4656.45万元,其中,移动源立案3322起,处罚金额336.32万元;固定源立案1209起,处罚金额4320.13万元。在固定源行政处罚案件中,大气环境类627起,处罚金额1995.27万元,分别占51.86%和46.19%;水环境类69起,处罚金额809.38万元,分别占5.71%和18.74%。贯彻执行环保法,严厉查处110起环境违法案件,其中,查封105起,按日连续处罚1起,移送行政拘留两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两起。
  按照重点监管对象重点管,一般监管对象随机抽查的原则,全市环保部门采取环境执法人员有组织监管与发动社会监督市民举报相结合的形式,全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形成高压执法态势,加快促进排污者养成良好守法习惯。
  对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实施连续监控。通过建设和运行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对全市170多家达到一定规模、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大的重点排污单位,实施24小时连续监控,一旦发现违法行为立即制止并组织查处。
  开展专项行动整治重点排污行业和重点领域。专项行动主要是针对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影响相对较大的行业和领域,尤其是一些规模相对较小的散、乱、污行业和地区,通过集中专项整治,再配合常态化监管,争取最好的治理效果。上半年部署开展了汽修、印刷、家具制造等3个专项大气执法检查,落实水环境治理措施,开展了废水排入地表企业和污水处理厂等专项执法检查。
  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实施常态化管理。建立了市区两级污染源和监察人员信息库,按照不同的抽查频次随机抽出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根据不同性质将污染源分为“重点”“一般”“特殊”三类,采取不同的监管频次开展检查。将不同等级的污染源放在不同的监管对象库中,按照统一的检查规范开展检查,使日常监管常态化、规范化。上半年已经通过双随机抽查了7542家排污单位。
  发动社会监督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主要通过市民投诉举报、环保监督员巡查等监督排污者。上半年全市环保系统共受理投诉举报1.8万余起,均按时进行了办理。
  类型1
  运用“千里眼”系统发现违法行为
  北京环保部门运用自动监管系统平台,通过安装在重点监管企业的在线监测设备对企业排污情况实施24小时远程在线监控,掌握排污单位的排污状况,及时发现违法排污行为,但少数排污单位不按规定建设、使用和管理自动监管设施。
  案例一
  排污企业自动监控成“摆设”
  2016年2月,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执法人员对北京府东里利民供暖服务中心位于房山区城关街道饶乐府村南的城关供热厂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这家供热厂废气排放口安装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二氧化硫显示异常,且没有和环保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也没有通过环保部门的合格性检查。
  经查,这家单位应按照要求于2015年3月31日前,要完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并经验收合格后与环保部门的监控系统联网,但这家单位故意迟迟不验收,不联网。北京市环保局责令这家单位停止违法行为,限60日内改正,处10万元罚款。
  案例二
  “千里眼”发现的超标排放单位
  2016年3月22日,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发现自动监控系统报警,显示檀州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在线监测污水排口氨氮日均浓度值超过排放限值。
  执法人员及时通知这家单位查找原因,同时,将超标数据作为证据传给属地监管部门密云区环保局。密云区环保局责令这家单位限期治理,并处以5万元罚款。
  类型2
  私设暗管暗室偷排废水废气
  在全市环境执法持续高压的打击下,仍有少数小企业或无证照小作坊违法排污,将排放形式转入“地下”,通过暗管、暗室排放等隐蔽方式排放污染物。环保部门通过发动市民举报线索,加大了执法巡查力度。
  案例三
  暗管偷排废水被移送公安部门
  2015年4月8日,接市民举报,北京房山区一泄洪沟有1个污水排放口正在排放污水。这个排放口连接地下暗管,经过调查,发现这个暗管出自北京市梨园盛铝制品有限公司。执法人员立即对这家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这家单位在生产铝制品过程中,需要对制品进行表面处理,表面处理后产生工业废水。为节省成本,这家企业未建设任何治理设施,而是在处理池底下深约80厘米的地方填埋了PVC塑料管子,直接将工业废水排入泄洪沟。
  房山区环保局立即对这家单位进行了查封,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取证,对这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罚金20万元,并依据“两高”司法解释,依法向公安部门进行了移送,追究企业主的刑事责任。目前,公安部门已经立案侦查,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四
  利用暗室夜间排放异味气体
  2016年4月2日,北京晚报一篇胡同里夜间长期有异味气体的报道,引起了西城区环保局的高度重视。此前,西城区环保局曾就此问题多次检查,但是未能发现排放源,此次在媒体和居民的举报线索帮助下,西城区环保局开展多次突击检查。
  4月6日,执法人员根据空气中时有时无的不明气味和现场检查发现的风机声,顺着排风通道线索反复细致勘察,终于发现了北京嘉瑞金业商贸中心(门店招牌为“艺盟银饰”)门店背后的暗室中,工人正在用“失蜡法”制作石膏铸模,空气中的异味为这种蜡在高温下气化所致。
  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取证后,西城区环保局对这家单位产生污染物的设施进行了查封,限期责令改正,并处5万元罚款。目前,这家单位已停止经营生产。
  类型3
  超标排放污染物被查处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一些企业存在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违法排污问题。环保部门在监察执法中,对发现的这类环境违法行为,立即责令改正并依法实施处罚。
  案例五
  废水超标排放引来大额罚单
  2015年12月1日,北京通州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通州区九棵树西路8号的北京北医医用纺织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对这家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排放的污水和全厂总排放口排放的污水分别进行取样。报告显示总排口排出的污水中化学需氧量(COD)425mg/L,超过标准3.25倍。
  2016年1月25日,通州区环保局依法对北京北医医用纺织品有限公司处以应缴纳年排污费5倍,共计77.6664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六
  按日计罚倒逼企业改用清洁能源
  2016年3月3日,北京顺义区环境保护局对北京首儿药厂进行现场检查,并对这家工厂2011年9月投入使用的1台6蒸吨燃煤锅炉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超出排放限值。
  2016年3月8日,顺义区环保局依据对这家单位锅炉污染物排放超标的行为处以12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准备依照《环境保护法》启动按日连续处罚程序。
  面对罚单和后续即将面临的按日连续处罚,这家单位受到了极大的触动,立即加强内部日常管理,并决定开展煤改用清洁能源的工作。目前,这家单位煤改清洁能源工程正在建设中。
  类型4
  未按规定公开环境信息和开展排污申报
  主动向环保部门申报排污情况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也是环保部门对企业征收排污费的基础依据。环保部门在开展环境执法监察工作中,依法查处了不依法公开环境信息或不主动如实向环保部门申报其排污情况的违法行为。
  案例七
  未公开环境信息被依法查处
  2015年12月8日,密云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北京世珍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作为北京市重点排污单位,未在2015年11月底前的规定时限内建立企业网站并公开环境信息。
  密云区环保局依法责令其公开,处以1000元的处罚。目前,这家公司违法行为已整改,按要求公开了环境信息。
  案例八
  企业未按照规定申报被处罚
  2016年5月26日,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执法人员对位于通州区潞城镇的北京楠萍印刷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这家单位未按照规定要求向负责其排污费征收管理的环境监察机构申报污染物实际排放情况。
  北京市环保局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对这家公司未按照国家或本市规定进行排污申报登记的违法行为处以1万元行政处罚。目前,这家公司已按要求向通州区环保局申报其排污情况。
  类型5
  燃用不合格煤炭被处罚
  《大气污染防治法》对企事业单位使用的煤质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北京市制定了严格的煤质标准,但仍有一小部分企业为节约生产成本,不顾群众身体健康,违法使用劣质燃煤,对空气质量造成了影响。
  案例九
  4家单位使用劣质燃煤被罚
  今年以来,相关部门加大了对燃用不合格煤质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先后在大兴区发现了北京孙村热力有限公司、大兴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龙晨制衣有限公司、北京宇阳泽丽防水材料有限公司4家违法使用劣质燃煤企业。
  经过监测,这4家单位使用的燃煤,煤灰分、挥发分、全硫等多项指标部分或全部超过了标准要求。大兴区环保局责令4家单位改正,共处罚金15万余元。
  类型6
  发动市民举报环境违法行为
  近年来,环保部门建立了畅通的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市民积极举报身边的环境问题。
  案例十
  未经审批违法经营被群众举报
  2016年6月,接群众举报,海淀区西北旺镇六里屯村附近异味扰民。接报后,海淀区环保局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位于这个村的北京炳峰康洁餐具消毒服务中心,在厂内没有任何污水处理设施的情况下,将清洗餐具产生的大量废水直接排入厂区外侧私自挖建的约70立方米的渗坑内,渗坑内淤积的污水在高温下散发着阵阵恶臭。
  经调查,这家企业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排放的污水中化学需氧量超过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8倍。海淀区环保局立即依法对这家单位的排污设施实施了查封,并进行了立案拟处罚,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摘自中国环境报2016年8月10日第七版)

  川源品牌及技术源自台湾,1995年投资大陆,是一家深耕大陆环保市场超过20年的外商企业。专业从事各种水泵、机组及污水处理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同时致力于向广大用户提供污水处理整体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近年来,公司以精良的产品和优秀的服务荣膺“中国最具价值环保装备品牌——泵类标杆品牌”、“污水处理设备及服务标杆企业”、“中国污水处理设备十大品牌”和“明星泵阀企业品牌”等。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污水处理设备厂家 轴流泵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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