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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碳中和”政策最新汇总

2023年“碳中和”政策最新汇总

发布日期:2023-10-13 作者:王挺 点击:

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旨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碳中和愿景的重要宣示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美丽中国目标的重要抓手,是我国履行大国责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历史担当。

为助力实现碳中和愿景,中国清洁空气政策伙伴关系(CCAPP)梳理了近年来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政策,涵盖国家战略规划、政策制度体系和社会共建行动等重要指导文件,以及产业、能源、交通、建筑和土地利用五大重点领域协同政策。CCAPP逐项总结重点内容,并提供原文或解读链接。

本篇为2023年“碳中和”政策列表(国家篇)。


国家战略规划

《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旨在统筹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全面提高我国质量总体水平;在推动经济质量效益型发展方面提出树立质量发展绿色导向,包括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加快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高耗能行业低碳转型等。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旨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出加快发展现代乡村服务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提出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包括加快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技术推广应用、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和观测试验基地建设等。


政策制度体系

《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提出到2025年一批示范项目落地实施,到2030年绿色低碳技术和产业国际竞争优势进一步加强等目标;明确了源头减碳类、过程降碳类、末端固碳类3个重点方向的12类示范项目为申报范围,要求各地区有关部门做好示范项目组织和申报工作。

《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旨在加快构建结构合理、层次分明、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提出到2025年制修订不少于1000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包括外文版本)等主要目标,明确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包含4个一级子体系、15个二级子体系和63个三级子体系,并规定了各子体系下各标准重点建设内容。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旨在进一步提升节能审查工作效能;明确了各级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责,规定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内容和审查重点,并阐明了投资项目建设单位、节能服务机构等主题在节能审查工作中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处置措施。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年第44号)同时废止。

《关于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 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

旨在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出到2025年,进一步提升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目标。从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节能降碳更新改造等四方面,提出以节能降碳为导向聚焦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推动再生资源高水平循环利用等14项主要任务。

《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

旨在为新能源汽车全面市场化拓展和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将在完善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支撑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试点工作期限为2023-2025年。

《关于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

要求各地在组织编制省级、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过程中,应依法开展规划环评,编写环境影响说明,作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规划审批机关。《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试行)》随通知发布,要求对规划方案是否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是否促进区域绿色低碳发展等进行分析。

环境经济政策

《关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21、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

旨在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21、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相关工作,保障全国碳市场健康平稳运行;明确了差异化开展配额分配、组织开展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抵销配额清缴、2023年度配额预支和个性化纾困方案申报、配额结转4方面的详细工作内容。

《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

旨在更好发挥市场机制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的作用。《配额方案》明确了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的实施范围,发电机组分类及判定标准,规定了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2021、2022年度配额核算与分配方法,配额总量,配额发放、调整及清缴履约等。

监督执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

旨在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务。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推进完善碳市场交易机制等五方面对依法审理高耗能、高碳排放企业生态环境侵权纠纷案件等24项内容提出要求。

统计调查

《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办法》

旨在为加强和规范生态环境统计管理,保障生态环境统计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支撑生态环境工作重要作用,对各级生态环境统计综合机构和职责、 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调查的组织实施、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等内容作出规定。


社会共建行动

《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

旨在引领公民践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和责任。本次是在2018年版本上修订发布,包括关爱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选择低碳出行等十条行为规范,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相较修订前,突出了生态文明思想引领,进一步精确了具体行为规范,并新增应对气候变化等内容。


产业领域

关键词:绿色产业、绿色技术、供给侧改革、信息技术

《电子信息制造业2023-2024年稳增长行动方案》

明确电子信息制造业稳增长2023-2024年目标,包括到2024年太阳能电池产量超过450吉瓦等具体目标;提出6项工作举措,在加大投资改造力度,推动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方面,部署促进绿色制造和智能化升级等3项任务。

《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

旨在充分发挥标准的行业指导作用,引领新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多项新兴产业标准体系建设任务,包括研制或完善新能源发电及并网标准、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相关标准等,以及聚焦双碳目标,研制温室气体核算核查、技术与装备、监测、管理与评价标准等。

《石化化工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五大工作举措促进石化化工行业稳增长。其中,推动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居于首位。提出从推进炼油、乙烯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实施老旧装置综合技改,加快落后产能退出等方面加大绿色化技术改造。

《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

明确2023-2024年钢铁行业稳增长主要目标,指出到2024年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不断提升;部署4方面工作举措,在实施技术创新改造行动,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绿色低碳改造,包含加快推进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绿色运输等内容。

《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

明确建材行业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不断提升等目标;部署4项重要工作举措,包括从推进绿色化改造等方面扩大有效投资,促进行业转型升级;通过深化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等举措推广绿色建材消费;以加快建材行业高质量发展。

《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

明确2023-2024年有色金属行业绿色化智能化改造升级加快,铜等冶炼品单位能耗年均下降2%以上等目标;部署包括加大技术改造在内的四项工作举措。提出将组织实施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引导铜、铝等企业开展节能降碳工艺升级改造,支持行业协会开展绿色产品、碳足迹等评价工作等内容。

《关于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

旨在优化电子产品消费环境,稳定和扩大电子产品消费;从大力支持电子产品下乡、打通电子产品回收渠道等4方面,提出开展绿色智能电子产品展销活动、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和可再生能源比重、因地制宜支持绿色节能家电(环保灶具等)推广使用等多项措施。

《关于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旨在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通知》明确了加强规划布局引导、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等6项主要任务;提出加快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加快产业技术优化升级、加强传统能源与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等多项举措。

《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

旨在推动轻工业经济稳定增长,促进轻工业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稳步发展;从着力稳住重点行业、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等6方面,提出支持轻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推广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提高行业节能降碳水平,加速形成轻工业绿色竞争优势。

《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

旨在推动制造业绿色发展、推进工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相较2021版,2023版从拓展重点领域范围、强化能效水平引领等5方面进行了更新调整:新增乙二醇等11个节能降碳改造重点领域、明确科学划定各行业能效基准水平并进行动态调整等内容。

《轻工业重点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旨在加快轻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明确我国轻工业绿色低碳转型2025年和2030年目标。从用能结构转换、产业结构优化、绿色消费品供给、资源利用效率提升等六方面部署重点任务,明确开展造纸、陶瓷、日用玻璃等重点行业达峰行动。

《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旨在促进数字产业绿色低碳发展,适用于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提出数据中心电能比2023年6月起不高于1.4,2025年起不高于1.3;数据中心使用的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逐年增加,到2032年实现100%等内容。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旨在更好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明确到2025年,培育100家以上绿色工厂,铸造行业颗粒物污染排放量较2020年减少30%以上等目标。从提高行业创新能力、加快行业绿色发展等七方面,提出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提升环保治理水平等15项重点任务。包括开发绿色原辅材料、推广绿色工艺、建设绿色工厂、发展绿色园区,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等内容。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旨在加快大型光伏基地建设,规范项目用地管理;提出引导项目合理布局、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实行分类管理、加快办理项目用地手续、加强用地监管、稳妥处置历史遗留问题五方面要求。

《电解锰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烧碱、聚氯乙烯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旨在指导和推动电解锰、烧碱、聚氯乙烯行业生产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本次修订的指标体系规定了碳排放、能源消耗等清洁生产评价指标、权重和基准值以及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量计算方法。相较于修订前调整了评价指标体系分类,优化了部分评价指标,完善了清洁生产水平评定。于2023年3月15日起施行。

《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旨在推动能源电子产业有效支撑新能源大规模应用,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明确到2025年能源电子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建立等发展目标,提出深入推动能源电子全产业链协同和融合发展、提升太阳能光伏和新型储能电池供给能力等七方面主要任务,包含开发安全经济的新型储能电池、发展新能源的关键技术产品等20项具体措施。

《工业节能监察办法》 

旨发挥制度优势,促进企业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从工业节能监察含义和职责分工、实施主体和内容、实施程序、处置措施四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为工业节能监察部门组织和实施全国工业节能监察工作,加强全国工业节能监察的指导和统筹协调提供政策依据。于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能源领域

关键词:可再生能源、储能、节能

《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

旨在充分挖掘需求侧资源,推动源网荷储协同互动,保障电力安全稳定运行,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明确了电力需求侧管理定义、适用范围、职责划分及具体措施等。在原管理办法基础上,新增需求响应章节、拓宽绿色发展内容、强化电力安全底线思维等。

《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年版)》

旨在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提升用能效率,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社会用电秩序等。明确了电力负荷管理内容、范围、责任单位及具体举措等。在原管理办法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电力负荷管理工作流程,对负荷管理内涵、科学性和规范性等进行了修订。

《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

明确汽车行业稳增长2023-2024年目标,包含2023年新能源汽车销量900万辆左右,同比增长约30%等具体目标;提出7项重要工作举措,包括支持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促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和二手车消费等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措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

明确集中式风电场、光伏发电站退役设备循环利用到2025年及2030年的主要目标;部署大力推进绿色设计、建立健全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等6项重点任务,补齐风电、光伏产业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最后一环,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

旨在充分发挥标准对氢能产业发展的规范和引领作用;构建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涵盖基础与安全、氢制备、氢储存和输运等五个子体系并提出标准制修订工作重点,部署核心标准研制行动和国际标准化提升行动等“两大行动”。

《关于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以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合理安排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规模,并对责任权重完成情况核算方式、责任分工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

旨在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制度,明确绿证适用范围、绿证核发、绿证交易体系等内容;提出有序做好绿证应用工作、鼓励绿色电力消费等重要工作任务。

《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

旨在促进农村电网发展,推动构建农村新型能源体系;提出到2025年农村电网网架结构更坚强,到2035年基本建成现代化农村电网等目标;从加强网源规划建设衔接,支撑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等方面,部署做好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服务等13项工作任务。

《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

旨在统筹推进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工作,鼓励技术进步,促进风电行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明确了风电场的改造标准、改造内容及退役条件,制定了包括组织管理、电网接入等内容在内的22条细则,保障风电场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抽水蓄能规划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旨在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推动抽水蓄能高质量发展;提出充分认识推进抽水蓄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抓紧开展抽水蓄能发展需求论证、有序开展新增项目纳规工作、大力提升产业链支撑能力四项要求。

《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旨在扎实做好2023年能源工作,持续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明确2023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8.3%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同比降低2%左右等主要目标,从深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升能源产业现代化水平等六方面,部署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等任务。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旨在促进能源数字经济和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明确到2030年能源系统各环节数字化智能化创新应用体系初步构筑、数据要素潜能充分激活等目标。从加快行业转型升级、推进应用试点示范等四方面,提出以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加速发电清洁低碳转型、以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助力油气绿色低碳开发利用等15项工作要求。

《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方案》

旨在加大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力度,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明确到2025年试点县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占比超过30%、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占比超过60%等主要目标,从建立可再生能源多元供能体系、实现县域清洁高效用能等四方面,部署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非电开发、探索建设新型农村能源网络等10项任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的通知》

旨在支撑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部署加快推进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加强节能标准应用实施与监督检查等五方面工作,包括加快重点领域节能标准制定修订、稳步提升重点用能行业能耗限额要求等13项工作要求。

《加快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旨在推进新能源和低碳负碳产业发展,推动油气行业增智扩绿。明确到2025年大力推动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积极扩大油气企业开发利用绿电规模等发展目标,提出统筹推进陆上油气勘探开发与风光发电、绿色油气田示范建设等四方面主要任务,包含建设低碳油田、实施绿电替代等内容。

《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旨在充分发挥标准在新型储能产业链供应链中的基础性和引导性作用。提出2023年修制订100项以上新型储能重点标准、到2025年在可逆燃料电池储能等领域形成较为完善的系列标准等建设目标,明确信息储能标准体系框架分为基础通用、规划设计、设备实验等八个方面,并对各方面内容作出详细规定。

《2023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

旨在服务新时代国家能源安全、保障能源供给;提出重点抓好强化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提升能源领域行政执法力度等七方面重点工作,包括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可再生能源消纳情况、火电规划建设情况、重点煤炭企业增产保供情况监管,促进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等内容。


交通领域

关键词: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低碳港口船舶、绿色民航、绿色出行、智能交通

《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

明确汽车行业稳增长2023-2024年目标,包含2023年新能源汽车销量900万辆左右,同比增长约30%等具体目标;提出7项重要工作举措,包括支持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促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和二手车消费等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措施。

《关于示范推进国际航线集装箱船舶和邮轮靠港使用岸电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旨在推进国际海运温室气体减排;共40家相关企业自愿参与示范推进工作;在船舶受电设施安装率、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安装覆盖率、船港岸电常态化使用、码头岸电用电量4方面提出明确工作目标;部署加快船舶受电设施改造、加强船岸设施匹配等4项任务。

《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

旨在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促进新能源汽车持续健康发展,助力汽车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提出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落实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等)、着力提升农村电网承载能力、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等10项举措。

《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

旨在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目录》明确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

旨在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更好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意见》从优化完善网络布局、加快重点领域建设等5个方面,提出建设便捷高效的城际充电网络、大力推动公共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16项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旨在对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引导农村地区居民绿色出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从创新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模式、支持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等三方面,提出加大充电网络建设运营支持力度、加快公共领域应用推广等11项任务。

《创新海事服务 支持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的意见》

旨在进一步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明确到2025年创新海事服务成效明显等目标。从坚持安全发展,为服务国家战略提供完善可靠的支持保障、坚持绿色发展,为促进现代航运业低碳环保转型提供示范引领等三方面,部署拓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应用等13项重点任务。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关于加快沿海和内河港口码头改建扩建工作的通知》

旨在推动港口高质量发展,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出了码头改建扩建工作范畴、合理优化码头改建扩建程序要求、积极强化码头改建扩建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等任务。明确改扩建工作应当遵循节约集约、安全绿色等原则,鼓励港口企业提升绿色工艺技术水平,优先采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推进节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环保水平。

《推进铁水联运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旨在加快运输结构调整优化,进一步发挥水路、铁路运输比较优势和综合运输组合效率。明确到2025年,沿海主要港口铁路进港率达到90%左右等目标。从强化一体衔接,提升设施联通水平等四方面部署加强港口与铁路的规划和建设衔接等13项主要任务,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


建筑领域

关键词:绿色建筑、建筑节能

《建材工业鼓励推广应用的技术和产品目录(2023年本)》

旨在推动建材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引导各方面要素流向建材领域新型产业和传统产业技改项目;从绿色化、高端化、智能化三方面推广应用48项技术/产品。在绿色化方面,鼓励加快低碳水泥技术、高分子膜基自粘防水卷材生产线能效综合提升技术等17项技术/产品应用,涉及水泥、建材、玻璃等领域。


农业、林业及其他土地利用

关键词:土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碳汇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

旨在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发展;明确8项主要任务,包括从建立健全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形成林业碳汇核算基准线和方法学,探索实施林业碳票制度,制定林业碳汇管理办法等方面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

《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

旨在巩固和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以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和提升两个关键、科技和政策两个支撑为主线,提出了到2025年、2030年的主要目标,明确建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健全生态系统碳汇相关法规政策等四个方面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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